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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和源通正****点击查看公司转让一辆报废依维柯中型普通客车(新E0817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8-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至2026年8月19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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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5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16 | ||||||||||||||||||||||||||||||||||||||||
评估机构 | **巨****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35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和源通正****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0885 | |||||||||||||||||||||||||||||||||||||||
转让方承诺 | ****点击查看(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和源通正****点击查看公司会议纪要》(和源纪要〔2024〕13号)(和源纪要〔2025〕2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
重大事 | / |
特别 | 一、本次转让车辆依维柯中型普通客车(新E08176)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报废销户资料提交至转让方。 二、本次转让车辆公里数以实际移交车辆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三、本次转让的车辆存放在**博州**。 四、本次车辆转让后过户产生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属地过户等相关政策须受让方自行了解。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点击查看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车辆报废情况、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六、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是否存在优先权:【□是 √否】 二、是否接受联合受让:【□是 √否】 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单独转让 □其他 三、****点击查看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最终受让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交易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方式: (一)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采用动态报价的项目中该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期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 (二)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受让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六、移交标的:受让方应自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过户手续,转让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视作受让方单方违约解除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标的,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转让,且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再次转让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八、如涉及资产整体转让的,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分标的物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分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九、受让方交易费用: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点击查看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十、若最终受让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过户、与转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转让。 十一、若标的资产涉及过户情况,标的资产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展示地点 **博州**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瑾,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0885,需要提前预约 注意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8-20 09:00:00 至 2025-09-0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产权交易市场(www.****点击查看.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1050.00元,截止时间2025-09-0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提示: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资产标的基础上对转让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资产的承诺。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8-20 09:00:00-2025-09-02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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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丁豪 |
咨询电话 | 0991-****点击查看905 131****点击查看8888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点击查看市**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点击查看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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