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报废机动车1辆(冀HCN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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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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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类别: 交易机构名称: 资产类别(实物):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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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 元
112025-03-14
网络竞价
1、意向受让方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 2、本次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交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挂牌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4、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整体清运及拆解,并提供车辆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付转让方。标的资产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拆解工作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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