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处置服务工作

安溪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处置服务工作

发布于 2026-09-29

招标详情

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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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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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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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 ,经相应采购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点击查看公司,组织 ****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处置服务工作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6家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邀请名单有:1、****点击查看公司,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3、宁****点击查看公司,4、****点击查看公司,5、****点击查看**公司,6、**省莆****点击查看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处置服务工作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

进口

合同包

预算

1

1-1

****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炭坑内片区工程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出让处置服务工作

1项

201400

否

201400

4.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有落实。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定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三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为2026年09 月 29 日至2026年 10 月 10 日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工作时间(**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点击查看(地址:**省**市**县**镇德远1号公馆B栋2308号)索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6年09 月 29 日至2026年 10 月 10 日止。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与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7.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缴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12 日 下午15:00 时(**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10 月12 日 下午15:00 时(**时间),开标地点:****点击查看(**省**市**县**镇德远1号公馆B栋2308号)。

10.公告期限。

10.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8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法:0595-****点击查看0631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德远1号公馆B栋2308号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34****点击查看2913

****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