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

发布于 2025-03-14

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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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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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解决****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中行)废旧UPS蓄电池占用库房**,避免废旧蓄电池贮存引起安全隐患,计划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废旧UPS电池,分批次开展回收处置工作。通过竞价购买方式选择一家具备资质供应商,提供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处置服务。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2、****点击查看环境局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HW31废铅蓄电池(900-052-31),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
3、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4、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每个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中行仅接受一份授权投标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范围
1.拟报废清单(请详见附件)
注:
(1)以上为预估数量,不作为数量承诺,实际回收按照表中各区域及蓄电池型号报价计算,数量以实际清点为准;
(2)竞价以总价最高者中标,总价为表中所有设备单价*预估数量之和。
2.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银行分支行、网点、自助银行等。
3.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算一年。
四、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a)服务商需对废旧UPS电池上门回收,过程中人员资质及相关流程符合铅酸蓄电池废品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导致处罚由供应商全额赔偿;
b)服务商根据我行需求在服务期内提供多次上门回收处置废旧UPS电池服务,采用“先付款后提货”方式,每次回收废旧UPS电池数量不限(不少于8只),地点不限(大**范围内)。
2.支付要求
a)服务商需按批次支付相应的废旧UPS电池的残值费用。
3.回收要求
a)服务商需根据我行提供的报废清单上门清点、运输,并开具物品交付确认单。
4.处置要求
a)UPS电池回收服务商在接到我行报废处置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UPS电池回收工作;
b)提供搬运、运输、集中、仓储、备案、处置等服务,完成相关手续、流程;
c)处置流程详见附件《**中行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操作说明》
五、验收和交付
a)装运前,服务商应与我行人员在废旧UPS电池所在地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时间双方协商;
b)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UPS电池型号、规格,涉及我行的商标、标识等是否清除;
c)每批次验收、付款完毕后,双方需签署交付清单;
d)装运后,提供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运输单,并加盖公章,交给予我行备案。
六、保密要求
a)服务商在对废旧UPS电池处置过程中所有资料严格保密,承诺在处置我行废旧UPS电池时不得向外泄露我行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来源;
b)服务商在对废旧UPS电池处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中有我行保密信息,应及时通知我行进行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该信息不被扩散;
c)服务商在对废旧UPS电池处置过程中不得以我行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七、违约责任
a)服务商必须****点击查看设备处置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负;
b)服务商因拆除、搬运等操作不当造成我行其他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c)合同签订后,服务商要求终止履行的,应向我行方偿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d)在合同签订、支付废旧UPS电池款项并在我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商未能完成通知指定废旧UPS电池搬离等,按每天人民币500元的价格收取场租费;超过10个工作日未完成设备搬运的,视作服务商自动放弃该批次废旧UPS电池的所有权;我行不再承担该批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有权利处置该批次设备并且不退还服务商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e)服务商在我行拆除、搬运废旧UPS电池时,如发生偷盗指定废旧UPS电池以外的设备等不当行为,我行将永久取消服务商作为竞****点击查看设备处置,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f)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商发生3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废旧UPS电池回收工作的,我行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八、商务部分要求
a)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应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
b)废旧UPS电池采用分批次报废,采用先付款后提货,服务商应一次性支付该批次全部款项。
九、谈判及报价
谈判时间:2025年3月19日 9:00时
地点:**市**区**城南大街15****点击查看银行9楼
方式:现场谈判
报名资料: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含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系人、联系电话;
说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加盖公章的报名资质材料及报价单
送达地址:**市**区**城南大街15****点击查看银行,
联系人:付先生 023-****点击查看9576、133****点击查看0896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 17:30时
****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服务后进行报价,待所有邀请人报价完毕后现场开标。

凡对本次处置提出询问,请与****点击查看信息科技部联系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城南大街15号)
邮 编:400020
联 系 人:付先生 023-****点击查看9576、133****点击查看0896
饶先生 023-****点击查看9624




附件 **中行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操作说明

****点击查看全辖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操作说明
一、服务时间要求
服务供应商在接到我行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分行、支行、网点各层级存放废旧设备的地点等)上门收集废旧UPS电池。
二、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银行分支行、网点、自助银行等。
三、收回处置流程
1.服务商指定专人担任项目经理,负责我行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的日常管理,提供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负责沟通协调相关回收处置项目服务事项。
2.当各机构需要收回处置废旧UPS电池时,需向服务商书面发送《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通知书》(附件1),并电话联系确认,服务商在收到通知书后,根据待报废UPS电池清单确定回收价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打入各机构指定单位账户。
3.服务商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超过5个工作日的提供监管审批等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楼层上门收集废旧UPS电池,提供回收价款付款证明,确认回收价款到账后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署《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记录表》(附件2);然后服务商负责运离废旧UPS电池。
4、装运后,服务商提供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运输单(转移单一式五联),并加盖公章,****点击查看科技部。
5、各机构在完成该批次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后,将《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通知书》、《废旧UPS电池收回处置记录表》以扫****点击查看分行信息科技部邮箱。
6、****点击查看科技部根据各机构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结果,完成运输单(转移单一式五联)盖章流程后,三联交至服务商,****点击查看科技部归档,一联各机构归档。
四、其它要求
1、为避免我行信息泄露,在废旧UPS电池回收处置过程中,服务商将协助我行确认设备信息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
2.服务商不得将所回收处置的废旧设备通过任何方式再次流入市场,也不得以赠送或销售等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3.服务商负责电池搬运。
五.违约责任
1、服务商必须****点击查看设备处置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负;
2、服务商因拆除、搬运等操作不当造成我行其他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在我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商未能完成通知指定废旧UPS电池搬离等,按每天人民币500元的价格收取场租费;超过10个工作日未完成设备搬运的,视作服务商自动放弃该批次废旧UPS电池的所有权;我行不再承担该批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有权利处置该批次设备并且不退还服务商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服务商在我行拆除、搬运废旧UPS电池时,如发生偷盗指定废旧UPS电池以外的设备等不当行为,我行将永久取消服务商作为竞****点击查看设备处置,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5、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商发生3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废旧UPS电池回收工作的,我行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六、费用结算
1、收回处置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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