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资产为一套报废德国布德鲁斯锅炉及2台利雅路燃烧器,现位于****点击查看办公楼宇内相应位置,尚未拆除。 2.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标的资产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拆除、搬运、清理。标的资产清运过程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分解、搬运、清理、废弃物处置等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转让****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价款,不得以现场踏勘的标的资产状况与移交时的标的资产状况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降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在抵扣受让方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受让。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递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