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115台(套)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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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04

招标详情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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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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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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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资源回收类项目招标7次,合作供应商4个,潜在供应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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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挂牌价: 43.4839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9-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9-15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类别
**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刘昊
联系电话: 010-****点击查看3064-8001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点击查看3064-8005
委托会员联系方式
委托经纪会员名称: 北大荒****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 侯翔
联系电话: 131****点击查看2333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点击查看公司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553
****点击查看营业部316****点击查看00027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资产类别 标的所在地 交易方式 其它披露内容
九三集团****点击查看公司115台(套)机器设备
设备类/存货类****点击查看新区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1.标****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院内,已停止使用,大部分已拆除存放于厂区各处。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3.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详见资产清单。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九三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自贸试验区(**港保税区)新港大道266号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史洪斌2004-05-26
36,701.877191万元(人民币)
****点击查看公司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5199A大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粮油仓储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税仓库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董事会决议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724XC
****点击查看2026-01-14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2026年1月14日第1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交纳形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点击查看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2026-09-042026-09-15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一次付清
网上支付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于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完整性、品质及原用途不作保证,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转让标的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产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用于补偿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受让方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未能按时移交的或违反本转让公告“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同意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项及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置于**产权备查)至**产权指定账户。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如:拆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同意**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若最终受让方将标的资产再次转让则须提供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6)受让方进厂提货须提供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合同及受托方运输资质,转让标的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看货,报名现场看货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批复。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7912。踏勘结束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公告附件)并经转让方盖章确认后,方可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共同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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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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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资源回收类项目共招标过 7 次; 共合作资源回收供应商 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天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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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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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运动服及装备,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天津,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运动服及装备, 中标 25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9 次, 占比 15.3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9 次, 中标金额 97.97
天津****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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