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9部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发布于 2025-04-07
编号 名称 挂牌价 保证金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结束日期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项目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
9部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2025-04-07
2025-04-18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0591-****点击查看5276、****点击查看5200、****点击查看1179、****点击查看5911
**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22层
****点击查看中心
项目公告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含税,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9部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7.7310

0.8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车牌号

初始登记时间

品牌

车型

座位数

使用性质

行驶里程(约万公里)

1

闽AY3888

2016.****点击查看.26

**

SH6521C1-A

7

公路客运

70.28

2

闽AZ190A

2017.****点击查看.21

别克

SGM6520UAAA

7

预约出租客运

63.54

3

闽AZ203A

2017.****点击查看.21

别克

SGM6520UAAA

7

预约出租客运

71.57

4

闽AZ211D

2017.****点击查看.21

别克

SGM6520UAAA

7

预约出租客运

65.70

5

闽AZ218B

2017.****点击查看.21

别克

SGM6520UAAA

7

预约出租客运

70.39

6

闽AZ233A

2017.****点击查看.21

别克

SGM6520UAAA

7

预约出租客运

69.14

7

闽AV9J31

2017.****点击查看.20

**

SH6521C1-A

7

预约出租客运

76.84

8

闽AZ9001

2015.6.10

宇通

ZK6908HC9

39

公路客运

118.16

9

闽AZ9339

2015.7.28

宇通

ZK6908HC9

39

旅游客运

113.47

上述车辆整体转让,目前露天停放于**市长****点击查看维修中心****点击查看停车场。车辆车况差、里程长均按报废情况进行转让,基本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车况及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提示

1、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上述转让车辆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点击查看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次标的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三、竞买人(买受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竞买人(买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持有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若受让方未能按期提供上述证件,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合同》,且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并按现状移交报废车辆,受让方应自转让标的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独立完成转让标的整体清运及拆解等工作,并在完成报废手续后5个工作日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解体记录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证明文件(原件)交付转让方。转让标的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风险和损失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2019年国务院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〇二〇年第2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其他交易条件以《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特别提示

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5276、****点击查看5200 、****点击查看1179、****点击查看5911

地址:**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