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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资产处置公告
****点击查看拥有对****点击查看**公司等10户债权,债务人所在地主要为**省**市、**市、**市,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债权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抵押物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3,457.56 | 1,907.25 | 42.19 | 5,406.99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刘爱新、黄敏 | 位于**市**区小寺路一宗工业土地80,040平方米,9处房产(车间、办公楼、宿舍等)共计33,449.52平方米。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1,500.00 | 1,485.44 | 6.36 | 2,991.80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抵押人:王铁明、魏雪梅 | 位于**市**口区华北路216号临街公建,面积1008平方米。 |
3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 | 510.99 | / | 990.99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樊细杨、李海燕 抵押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位于**市**区新开路89号29层的办公用房,面积610.76平方米。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650.00 | 597.19 | 0.56 | 1,247.75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刘小玉、柯世强 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 | 位于**省**市鞍子山乡董铧炉村5处工业房产共计4,749.81平方米,1宗工业土地5,181.01平米。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3,295.58 | 1,262.20 | 6.00 | 4,563.78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黄晓军、洪艳、**华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抵押人:**华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 位于****点击查看**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工业土地106,173.50平方米;型号为SCC4000、SCC2800WE,品牌为特雷克斯的工程机械/车辆,共3台/辆。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1,771.39 | 3,293.01 | / | 5,064.40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韩殿波、杨艳华 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 | 位于**省**市官屯镇铁路立交桥北13处工业房产共计24,616.35平方米,2宗工业土地共计41,006平方米。 |
7 | ****点击查看**公司 | 4,890.00 | 8,265.20 | 71.87 | 13,227.07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张洪玉、李素娟 抵押人:张廷 | 位于**市**区昆仑大街东16,513.90平方米商业房产及6,472.56平方米综合用地。 |
8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2,989.11 | 2,379.22 | 10.50 | 5,378.83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王慧杰、王家庆、**圣****点击查看公司 抵押人:**圣****点击查看公司 | 位于**市**区龙王塘街道盐厂村4,334平方米商业房产及2,687平方米商服用地。 |
9 | ****点击查看公司 | 29,330.48 | 28,910.95 | 157.41 | 58,398.84 | 抵押 | 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库****点击查看公司 | 位于**省**市**岛长松路的10处在建工程共计64,000平方米(部分灭失),2宗工业土地共计200,001平方米;位于**自治区**库伦镇东梁新区的35处工业房产共计129,460.53平方米(部分倒塌、灭失),6宗工业土地共计414,260.80平方米。 |
10 | ****点击查看公司 | 1,272.73 | 1,143.85 | 5.44 | 2,422.02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李春鹏、王明成、冯宝海 抵押人:李春鹏 | 位于辽****点击查看办事处长城路50号B座的1,342.92平方米商业房产(共四层)。 |
特别说明:本公告内容为对债权基本情况的一般性描述,列示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垫付费用等金额可能存在计算错误,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部分债务人、担保人存在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提示投资人对债权情况进行详细充分的调查。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挂牌转让、公开竞价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点击查看法院、财政部、****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孟先生,联系电话:0411-****点击查看2985、****点击查看383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徐先生,0411-****点击查看2889
联系地址:**省**市**区更新街51号,邮编:1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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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