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9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5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343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9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5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343条
立即监控
|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持有的废旧机器设备一批(P50钢轨等)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313.27万元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2026-08-0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8-20 |
| 标的所在地区 | **回族自治区/**市/**市 | 资产类型 | 机器设备 |
| 标的描述 | 本次转让标的系****点击查看持有的废旧机器设备一批(P50钢轨等),详见《资产清单》,具体转让范围和实物现状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 | ||
| 标的所在位置 | **回族自****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车站东 | ||
| 转让底价 | 313.27万元 |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 | 是否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标的中包含的已报废的内燃机车、轨道车须按照国家铁路设备监管相关要求进行拆解回收,特提醒投资人注意。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蔡经理 | 联系电话 | 181****点击查看9953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 行为批准机构 | **西部****点击查看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办理意向受让登记。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持**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机构名称:****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余经理,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0891)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四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与**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铁路设备监管相关要求等)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清理、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不具备拆解相关资质的,则应自行委托具备拆解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企业(机构)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拆解相关工作)。标的拆除、转运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7、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2、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传统拍卖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交易一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茂果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36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