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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债权催收暨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我****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分行签署的编号为****点击查看,我公司依法享有对****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来因石化)的债权及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及抵押等从权利),我公司拟对该债权项下抵押物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并进行催收,现予以公告。
截止2025年06月30日,债权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及违约金 | 本息合计 | 代垫费用 | 担保措施 |
来因石化 | 1,200 | 1,859.92 | 3059.92 | 20.53 | 1、抵押人:李明昆、张琼仙 2、保证人:张达芬、王坤伟 3、抵押物:**市**县和光小区**大道120号359.10平方米住宅用地以及对应的2995.32平方米商住房产。 4、备注:位于建筑9层、10层为加盖部分(非证载)面积329.27平方米,主要用于遮雨棚、衣物晾晒区等; |
注:1、拟处置标的为上述抵押物,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催收:请上列保证人及抵押人立即向我司履行保证责任及担保责任。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等。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点击查看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金先生、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69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442;谭先生:0871-****点击查看00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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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