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改扩建项目二标段-设备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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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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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9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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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改扩建项目二标段-****点击查看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点击查看
报价截止日期:2025-05-15 14:05:15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0531-****点击查看6033
需求信息
地 点:
**省/**市
联系人:
李林 178****点击查看1075
发起方: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办公车辆 客车
包月
1台 |
8.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5年以内
含0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国六及以上
客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汽车动力形式:燃油
最大承载人数:不低于8人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7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5-15至2026-01-14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其他要求:
1、动力方式为燃油(柴油),第三者险不低于200万,保证满油进场,车辆必须车证相符,牌照齐全,证件齐全,车辆状况完好,如承租方认为车况较差,承租方可随时辞退车辆。 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停租赁,不用时可随时退场,并以实际使用日期进行结算。 2、可以开具建筑服务*机械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6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80%,剩余金额待机械退场且无违约行为,在最终结算完成10个月后支付。乙方充分理解甲方根据设备验收、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进行支付,乙方保证不因支付问题延误甲方施工进度,进度款与尾款的支付期限可根据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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