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33辆报废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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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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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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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4-15

挂牌价:15.158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04-15

报名截止时间:2025-05-14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33辆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点击查看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5 挂牌终止日期:2025-05-14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标的物概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33辆报废汽车(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

2、标的资产现存放地点:详见《资产清单》。

3、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点击查看中心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监认服{2025}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点击查看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15.158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辆受让申请。
2、标的资产从现存放地搬离由受让方负责,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报废车辆处置,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底价 15.15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满日前向****点击查看指定账户缴纳30000元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点击查看直接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剩余价款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复印件盖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项目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4、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点击查看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6、本次转让项目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收****点击查看发改委文件执行。7、标的资产拆除和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2),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无****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认定报告》。

其他说明

1、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认定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4、看样联系人:武先生,电话:0510-****点击查看2424。5、转让方可开具**省非税收入缴款收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盛女士
联系电话 0510-****点击查看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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