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知悉交易标的仅限于现场看样时已核定存放的状态为准。
2、受让方保证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施功能配套缺失状况和存放现状予以受让,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的瑕疵和装运时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
3、受让方保证不以交易标的使用功能或配套设施缺失与瑕疵状况要求调整交易标的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保证交易标的功能状况,不承担交易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4、受让方保证在受领交易标的时,因装运或其他因素致使转让方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除现场看样时核定堆放或存放的交易标的以外厂区或车间的所有非标的物资产)损坏或损失的,按损失或破坏程度在成交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中补偿给转让方。
5、受让方保证不拆毁或损坏车间内、外等建筑物墙体饰面、门窗、防盗网、不拆毁或损坏厂区范围、车间内、外所有消防、供水、供电、照明设备;不盗取厂区、车间内所有路面、地面铺盖铁板、沙井盖、沟渠盖等附属设施,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外立面门窗设施的完整和安全;不盗取、侵占和损坏厂区、车间内安装和存放的所有非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仓存品、原材料、配件、备品和电机等一切物资)。
6、受让方保证不砍伐厂区范围内所有树木、植物,保证不拆毁或损坏地面植被,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非交易标的存放区域和车间。
7、受让方在办理交易标的物的看护和受领拆卸装运手续前,保证按照转让方的有关规定,提供所有需进入厂区现场的管理、吊装、运输等施工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受让方保证所有装运标的物作业现场和人员自觉接受和服从转让方的全程现场管理和监督,保证装运人员、交易标的物、工器具、运输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的指令,严格遵守转让方的规章。
8、受让方知悉并保证如受领拆卸装运或吊装交易标的物作业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装运和吊装作业期间而产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等安全)责任。如因受让方装运交易标的过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吊装和搬运,因该第三方造成对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一切伤害或损失,受让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在拆除并搬运交易标的后,须对场地进行清理并复原。
10、受让方知悉并保证交易标的装运和处置的一切费用、和场地复原等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自备装卸搬运工具、设备等进行清运,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搬运工具。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交易标的过程中需要对交易标的进行动火切割作业的,现场动火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严格遵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受让方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如因受让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一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11、受让方保证在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前为所有装运标的物作业的人员办理购买不低于1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并为装运安全进行投保,对装运作业现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运标的物作业的人员和因装运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同意转让方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在装运交易标的前,受让方保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装运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交易标的装运的特点组织制**全吊装搬运方案及应急措施,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装运作业期间的安全负责,并指定负责人与转让方委派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负责人对接,及早有效制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措施。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上述提及的投保材料复印件提供给转让方。
12、受让方应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产权交易机构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标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
成交标的
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交易双方签署《成交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根据对受让方的实际扣罚情况,将成交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
13、受让方如延迟支付交易标的成交价款(不含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成交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转让方将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每自然日0.2万元进行扣罚;若延迟超过限期3个自然日,受让方仍未如约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和未向转让方交纳成交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的,则视受让方违反《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等约定,放弃受让交易标的,转让方有权按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中承诺的内容作相应扣罚处置;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作为受让方的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已交纳的交易价款退回受让方,且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将交易标的再行处置。
14、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受让方按成交价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