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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委托处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5 15:00:00
开标/截标时间 6 天 23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1 15:00:00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委托处置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现就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委托处置采购事宜进行询比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选。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委托处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委托处置
(二)交货/服务/工期: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4日
(三)交货/服务/工程地点:****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贾村功能区****点击查看
(四)交货/服务/工程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交货、****点击查看工程处理过程中,质量标准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需结合具体处置方式(如贮存、填埋、综合利用等)及相关国家标准,核心围绕环境安全性、利用可行性和工程规范性。
处置流程规范性:
(1)接收环节:需核对废物属性,拒绝不符合标准的废物;
(2)处置:符合GB 18599-2020中贮存设施的防雨、防渗、防流失要求。
(3)记录与追溯:全程记录废物接收量、处置方式、去向等,建立可追溯的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4)受托单位需提供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理方案(包括流向)。
(5)受托方装卸污泥转运过程中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承当相应责任。
以上指标需结合具体行业规范和地方环保要求执行,核心目标是确保一般工业固废在全流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实现**化利用的可行性。
(五)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委托方招标文件污泥处****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川环办函(2024)512号文要求。
(六)最高限价:350元/吨(装卸、运输、处置)装车需自行安排铲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项目说明要求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书,不支持分包、转包。
2、受托单位环评批复明确了可以处理工业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并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进行了注册(提供注册后的佐证资料)。
3、受托****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川环办函〔2024〕512号文的相关要求,(附件1)定期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利用处置情况。
4、受托方需采用具备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运输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进行运输;
5、****点击查看车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需合法合规有效。
(二)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三)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类似业绩”经验(含主要业绩汇总表)
(四)信誉要求:
1、非生态环境部“黄牌”“红牌”警示企业;
2、无省级以上环保行政处罚记录(信用中国查询);
3、无重****点击查看**管理部公示系统核查);
4、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见供应商须知)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六、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8月25日15时00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5日,其中采购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5时00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5日,其中采购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本次项目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七、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
(二)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三)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报价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四)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参选文件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相关附件
公告.pdf 立即下载
附件1川环办函〔2024〕51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docx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