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一处拟处置报废车辆及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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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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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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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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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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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产权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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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点击查看拟处置报废车辆及设备项目,包括车辆5辆,车辆均报废;设备约20项,主要为搅拌运输车、汽车式起重机、双导梁式架桥机等,设备均报废,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菏江天评字(2025)第1-008-13号,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522400.00元

交易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交易均不包含车牌。

2、转让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3、成交后,受让方需尽快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拖运费、车辆停车费、缺失配件、未年检、保险、轮胎与配置不符、车辆所需的一切税费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天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报废手续。

5、该批车辆由受让方拆解完毕后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受****点击查看管理所进行车辆信息的销户,否则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6、该批设备(标的范围内所涉及需要办理车辆报废拆解手续的由受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不得流入社会,由受让方进行拆解,需提供拆解证明及视频,否则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7、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网址:https://jpxt.****点击查看.com/project

本次交易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具备以下任意营业执照:再生**回收营业执照、废旧物资回收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下午17:00****点击查看公司公章、

附件(1)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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