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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拟处置的123项粮油检测设备等国有资产整体打包挂牌转让 | ||
| GJB2026-2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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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 C01-12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90362-****点击查看1015-091530-3 |
|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拟处置的123项粮油检测设备等国有资产整体打包转让 | 组织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6]208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10-15 08:30:00 |
| 交易编号: | GJB2026-2134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6-10-29 10:00:00 |
| 底价(万元): | 2.857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56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0-29 09:00:00 |
| 成交时间: | 2026-10-29 11:12:49 | ||
| 成交人: | ****点击查看 | 成交价: | 4.5375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本项目名称为****点击查看拟处置的123项粮油检测设备等国有资产整体打包挂牌转让项目。 二、本项目交易标的内容为拟处置的123项粮油检测设备等国有资产,主要为电梯、空调等办公家具,还包括粮油检验检测设备、实验室台柜、装修资产等(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转让底价28575元,竞价保证金5600元整。本项目为整体转让,不支持单品类竞拍。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三、竞价人条件: 竞价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竞价方需将竞拍电梯拆除,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对应类型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电梯修理(T)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开工前完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落实安全防护,承担拆装全过程安全责任。如不需拆除电梯,则无需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证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价人资格审核: (一) 本项目采用事后审核方式,由****点击查看负责资质审核。 (二) 事后审查资质文件包括: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承诺函》(详见附件范本);如竞价方需将竞拍电梯拆除,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对应类型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并且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电梯修理(T)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交易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56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 六、成交手续办理及竞价保证金退回 (一)成交手续办理 项目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3日(如公示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公示期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的,成交候选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点击查看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候选人应当先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价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汇款完成后持资格审查确认书、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存档。 (二)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还。 (三)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自资产交接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全部安全责任、毁损灭失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享有标的资产占有、处置等相关权利,并承担对应的全部义务。双方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办结无需拆卸的资产交接和实物清场手续;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含当日)30日内完成需要拆卸的资产交接和实物清场手续。移交资产以资产转让合同及评估报告所载清单为准。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物移交及场地清理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含当日)5个工作日后标的场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由受让方直接与场所出租方结算支付。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接收资产,否则竞价保证金和竞拍的全部款项不予以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双方承诺,在实物移交、拆除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标的物所在场所的房屋主体结构,若因受让方拆除、搬运作业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毁损的,受让方须负责恢复原状,或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予以赔偿。电梯拆除完工后,受让方须对一楼、三楼电梯井道口实施封闭封堵,如未按要求封堵,由此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各类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资产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装卸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承担保障作业安全的相关责任,及资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资产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点击查看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点击查看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23号质检大楼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1244 十一、其他补充说明: (一)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二)如需查看标的物,请在正常工作日联系委托人预约,委托人将配合提供查看便利。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1244(正常工作日接听:8:30-12:00,14:00-17:30)。 (三)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