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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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报废处置226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第三标包,46台)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省**市****点击查看省汕****点击查看总站 | 项目类型货物类 |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其他 | |
****点击查看拟对226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报废处置,此次项目分为3个标包,标包车辆单车底价相同。 | ||
公开招标报废处置226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第3标包,46台)采购信息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2025-03-12 0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5-03-26 1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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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控制价(元) | ****点击查看200.00 |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线下递交 |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 | |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40 | 交货期说明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算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废旧车辆报废处置协议》。如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履行合同签订事宜,我司可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并没收保证金。并在双方完成协议签订后,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标的车辆总价款,并提供支付证明(出示转账、汇款凭据或小票),我司确认收到中标人支付的收购款项后,中标人必须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车辆的交接、拆解、注销等相关法定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等)交付我司,否则我司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有权收回未办理完结标的处置的车辆。 | |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运输、仓储、拆解等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全事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符合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报废处置的相关政策要求。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备案证明》,且业务范围涵盖客车回收拆解。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2025-03-12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5 00:00:00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2025-03-26 15:30:00 | 开标时间2025-03-26 15:30:00 | |
2025-03-12 00: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5-03-25 00:00:00 | |
**省汕****点击查看总站二楼会议室 |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 | |
庄先生 | ||
139****点击查看6188 |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地址 |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