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5 | 发布时间:2024-11-18 |
基本信息
公告名称 | ****点击查看2024年废旧资产处置项目 | 公告编号 | ****点击查看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1-18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1-25 |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 张老师 | 看样联系电话 | 0371-****点击查看7698 |
看样须知 | 1.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须知。 2.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现场踏勘所需资料、身份证。 现场踏勘人员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文件;为企业代理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 印)。 3.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物品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4.踏勘时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现场踏勘仅提供标的物静态展示,不提供标的物功能演示。 7.踏勘现场严禁抽烟,不得酒后进入踏勘现场。 8.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踏勘组织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踏勘组织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前往踏勘。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人数1人。 10.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11.踏勘时间及地点:11月21日8:30-11:30,14:30-17:30,11月22日8:30-11:30,14:30-17:30,**校区(**市郑东新区**大道与东四环交叉口北门)联系人:周老师;0371-****点击查看7696;**校区(**市**区东京大道中段)联系人:张老师188****点击查看6229;**校区(**市**区王城大道156 号)联系人:张老师188****点击查看6368。 | ||
资产放置地点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校区、**校区、**校区 | ||
资产描述及有关情况 | 本次处置资产已报废,处置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勘察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片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处置标的的任何担保。建议竞标人仔细进行现场踏勘,合理报价,若竞拍人中标后恶意弃标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视为违约,保证金不再退还,特此说明。 | ||
资产移交、运输要求 | 1.受让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进行相关设备的拆除清运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原则上应先进行拆除工作,待所有拆除工作完成后再行统一运离。 | ||
资产清单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6866C |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拍人报价需考虑包含所有报废资产的拆除、清运等工作;需整体拆除清运,不可仅拆除所需部分,由此产生的一切人工、设备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并向出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按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时付清成交价款、按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 ||
处置方式 | 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未按要求完成资产交接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资产请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踏勘及确认,详细了解资产现状,交易平台不对转让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介绍和瑕疵担保。 |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报名并交****点击查看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