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丨车辆转让公告

项目公告丨车辆转让公告

发布于 2026-09-14

受委托,我市场定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市****点击查看公司共计 6 辆车辆(详见以下明细表)。

二、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

三、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非法人组织等;

2 、须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预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预展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 9 月 18 日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张女士 183****点击查看7006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凡有意受让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7 时前到**市**西街 40 号二楼 217 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同时须缴纳保证金,并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市产****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五马支行

账 号: 4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64160

行 号: 402****点击查看04005

2 、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踏,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后,再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足额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并按照**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和**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⑥ 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⑦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情形的。

5 、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 3 个工作日内到**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6 、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到标的现场自提,产生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7 、在清运标的以及对此标的物再次进行利用时,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标的成交后,若受让方违约,此次保证金不予退还,即转为受让方违约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9 、标的成交后,保证金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由受让方到标的现场自提,车辆在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过户事宜并在成交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逾期未过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0 、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 、**市产权交易市场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标的物移交事宜。

六、咨询电话: 0355 — ****点击查看257

网 址: http://www.****点击查看.com

**市产****点击查看公司)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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