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鄂海巡0115巡逻艇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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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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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巡逻艇鄂海巡0115巡逻艇公开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单位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茅坪镇**路238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2067

二、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1.船舶名称:鄂海巡0115

2.资产现状:船舶已达到报废标准,不适航,仅作为残值处置;船体、设备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3.存放地点:****点击查看码头

4.评估情况:委托第三方评估,该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100元(大写:陆仟壹佰元整),本次处置底价6100元,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三、处置方式

采取公开竞价转让方式,价高者得。资产整体转让,不拆分处置。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企业法人;

2.企业参与的,建议具备船舶回收、拆解相关经营资质;

3.成交后必须按规定完成船舶拆解报废,严禁修复后投入航行营运;

4.自行承担船舶吊装、拖运、拆解、环保、安全等全部费用与责任。

五、报名及现场踏勘

1.公告期限:2026年8月18日 — 2026年8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踏勘预约:公告期内工作日联系联系人实地看船,意向方务必现场勘查,一经报名,视为认可船舶全部现状及瑕疵。

3.报名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交易价款与移交要求

1.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指定对公账户;

2.全款到账后安排移交,受让方须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船舶拖离、吊装转运;

3.处置单位配合办理船舶注销相关资料,船舶过户、注销、拆解所有税费、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七、特别声明

1.此巡逻艇的为报废残值船舶,无适航保障,一切现状以实物为准,公告信息仅供参考;

2.受让方违规将船舶再次投入水上营运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3.处置单位有权视报名情况中止、终止本次处置,无需另行说明;

4.运输、拆解过程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生态环保相关法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2067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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