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聂家庄河、董扁河、砚池水库范围内淤积物处置权拍卖

凤庆县聂家庄河、董扁河、砚池水库范围内淤积物处置权拍卖

发布于 2026-09-30

**县聂家**、董扁河、砚池水库

范围内淤积物处置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点击查看对**县聂家**、董扁河、砚池水库范围内淤积物处置权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淤积物处置权拍卖,即以淤积物的价值,扣除清淤打捞、转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合理必要成本后的价值整体拍卖。

买受人必须对河道和库区淤积物进行清淤处置,清淤处置要求:由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勘测定界,划定作业管控范围,确定****点击查看水务局验收要求。

河道、水库清淤产生可综合利用淤积物处置权,具体范围如下:

(一)聂家**:安石隧道口至 G357 国道**3号桥河段范围内淤积毛石料;2026年9月20日前清理产生,现堆放于青树村,约2500立方米。

(二)董扁河:水箐完小以上河段,总长350米河道范围内河道淤积毛石料;现淤积于水箐村原河道内,约13500立方米。

****点击查看水库:库区全部淤积段清淤疏浚及淤积物处置,库区全部淤积物(包含砂石、淤泥等混合物);****点击查看水库库区,约453000立方米。

起拍价:110.4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肆仟肆佰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水利项目经理和水利水电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进驻施工现场监督安全责任。

****点击查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河道治理的类似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单。 (五)交付3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发布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9月30日19:00至 2026年10月20日23:59止。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8:00,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申请提交方式及日期

(一)竞买申请方式

本项目竞买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自然人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点击查看.cn)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点击查看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联系电话:0883-****点击查看710,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国有产权→找到要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人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二)竞买申请提交时间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9:00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三)竞买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相关资质证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竞买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7:00。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买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账户必须是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的法人账户,并与****点击查看联系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点击查看中心确认到账后具备竞买人资格。未竞得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成交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完成,买受人和出让人签订《淤积物处置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后,****点击查看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广场分理处

账 号:58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9012

七、竞买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8:00,拍卖人于截止时间前审核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只有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八、竞价方式及买受人的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系统予以确认不得撤回。

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以拍卖会结束前的最高应价为最终成交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会结束3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淤积物处置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至指定账户。

九、网络竞价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0:00,限时竞价5分钟(延时除外)。

起拍价为110.44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以5000元的倍数自由跳价。

十、淤积物处置及施工要求

(一)本项目淤积物为河道清淤疏浚产生残值,按现状拍卖、现状交付。

竞买人已自行现场踏勘,充分知晓淤泥含水率、含杂量、方量误差、堆放位置、运输条件、环保管控要求等全部现状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价、减量、退货、索赔等诉求,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清运及处置主体责任。

成交后,所有淤积物的装车、转运、堆放、**化利用、最终合规处置全部由买受人全权负责,产生的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环保费、税费、拍卖佣金、评估费由买受人支付,委托人、拍卖人不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三)合规处置硬性要求。

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河道管理条例》《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及地方生态环境、水利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开展处置工作,严禁向河道、沟渠、林地、耕地、空地、路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淤积物,严禁偷排、偷倒、异地非法处置,必须运输至合法合规、具备接纳资质的消纳场地或**化利用场地,淤积物处置必须符合环保、水土保持、扬尘治理要求。

严格按照水利及疏浚相关规范实施,控制开挖断面,减少水体扰动,安全文明施工。

(四)运输管控要求

所有外运车辆必须全密闭覆盖,出场冲洗车轮车身,严禁沿途滴漏、抛洒、扬尘污染;运输路线、处置场地由买受人提前报备主管部门,自觉接受执法巡查。

(五)清运时限要求

买受人须在3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毕、场地清理恢复原貌,不得遗留残余淤积物、垃圾、杂物。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详见公告附件《竞买须知》。

十一、拍卖联系人

凃丽芳 137****点击查看7699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