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2027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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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厂安全环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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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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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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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年度

计划时间:

2027年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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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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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动力厂现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烟气除尘单元产生粉煤灰,煤炭燃烧产生炉渣,2027年产生量约22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框架协议招标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7-01-01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1
S08
QHSEEn服务
S0804
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服务
S****点击查看005
一般废弃物处置服务

招标范围:

标段是动力厂2026年7月-8月粉煤灰、炉渣处置,总量约22万吨,设置最高限价52.5元 / 吨(含税、含运费),概算1155万元。(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若总量未达到22万吨,投标人仍按原投标策略,投标人对数量差异不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为直接拥有和粉煤灰、灰渣处置类别相匹配的生产设施、工艺设备的终端利用处置实体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 投标人应具有对应粉煤灰、灰渣利用处置事项的环评批复和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相应利用处置能力的排污许可证。装置(或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应提供排污许可、环评(书或表或登记表)、环评批复(书或表)扫描件、竣工验收材料)。 投标人自身或委托运输,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单位2025-2026年未因固废违****点击查看政府的行政处罚,应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4投标人应承诺:粉煤灰、渣的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不得擅自转委托、不得将粉煤灰、渣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处置,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委托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必须事前经产废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委托处置。 5投标人处置能力不低于22万吨/年(以环评文件为准)。

其他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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