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安排、《关于印发**2025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莒政办发〔2025〕7号)要求,对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相应依据,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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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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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