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4-12-30

招标详情

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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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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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点击查看发布时间:2024-12-30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1-08 09:30

预展地点:**省**市三友职工公寓/****点击查看客运站

预展时间:2025-01-06-2025-01-07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30****点击查看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举行拍卖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批废旧物资(具体详见拍卖清单及附件)。

二、展示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06日至1月07日。

三、标的展示地址:**省**市三友职工公寓/****点击查看客运站

四、报名地址:**省**市汇银大厦A座4楼423室。

五、拍卖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点击查看;开户行:工行****点击查看支行;账号:1204 0660 1920 0087 656。

六、 咨询电话:173****点击查看6873、158****点击查看3386。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2、拍卖标的为报废物资,存放时间久远,拍品存在元配件残缺或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拍品以委托人确定的实物为准,竞买人拍卖前务必亲临现场察看标的,竞价风险自负,一旦出价视为已接受拍品现状和瑕疵,如买受人提货时对货物有质疑的需提供真实的自证资料、视频等证明材料作证;3、拍品处置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投诉、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买受人须严格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4、拍卖成交后应作废料处理,如将拍品作为二手商品交易或另作他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5、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拍品提取事宜,装运拍品时不得损坏其他物品、房屋或场地、不得搬运非拍卖范围物品,买受人必须按时将拍品全部提取,不得滞留或放弃拍品不提。如放弃未提,委托人有权将滞留、放弃的拍品作无主资产处置,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将从买受人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对于超范围提货提取非拍品的,不仅扣除提货押金,还将上报司法部门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有意参拍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点击查看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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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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