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305破1号关于江苏徐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易保管财产变卖处置的公告

(2026)苏0305破1号关于江苏徐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易保管财产变卖处置的公告

发布于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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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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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击查看不易保管财产变卖处置的公告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公 开 人:****点击查看破产重整管理人

****点击查看法院作出(2025)苏0305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徐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不宜保管财产处置议案》,****点击查看公司在产品进行了处置,经四次公开拍卖均流拍。为尽快实现资产变现,避免在产品因长期存放而贬值、损毁,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决定采取变卖方式进行处置。现将变卖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情况

本次****点击查看公司资产明细,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评估数量 存放位置 备注
1 刚玉砖 188.60 车间
2 刚玉砖帽 10.42 车间
3 刚玉砖 27.25 车间 41#
4 刚玉砖造型产品 76.00 车间
5 刚玉砖帽 85.00 车间

特别说明:

1、上表中各批次重量及数量为评估估值,仅供参考,报价人应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2、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本次报价的,即视为报价人已了解并确认标的物的详情与现状,并完全接受本次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可能承担的所有潜在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3、本次变卖处置资产所涉及报价为含税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变卖标的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所得税、所需补缴的所有相关费用等),其中,因本次变卖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税款(含增值税附加)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其他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与财产交付相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处置标的物现放置于****点击查看厂区内。变卖成交后的称重、搬运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相关费用亦由买受人自理。称重、搬运过程中安全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称重、搬运过程中造成墙体等基础设施损坏的费用、成交后发生的看管、维护及与变卖标的有关的支出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

本次变卖处置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方式,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人根据标的物情况进行统一报价(人民币:元/吨) (即本次处置标的执行统一单价,不区分批次),价高者得。意向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详见附件一):提供统一单价报价(人民币:元/吨)、完善报价人基本信息,报价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字按捺印,报价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承诺书(详见附件二):承诺接受本处置公告全部条款等;

3、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自然人):

(1)企业法人参与报价的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四)

(2)自然人参与报价的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捺印)、授权委托书(如有)。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注明“徐耐公司处置资产报价文件”字样;

2、密封口处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由报价人签字;

3、未密封提交视为无效。

(三)报名及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7:00时止,(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邮寄或书面提交至管理人处。逾期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谢经理 177****点击查看0122

管理人地址:****点击查看广场钻石国际3号楼17层。

三、成交与签约要求

1、管理人将****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选,确定成交人1名,备选人1名。

2、确定成交人后,管理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并按照实际重量付清全部价款,提取全部标的物。

3、实际购买价格以实际过磅重量乘以竞买单价结算,购买价格=竞买单价×实际重量,实际重量以交付时过磅称重为准。

四、特别规定

1、成交人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资产处置协议》;

2、确定成交人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按期付清价款的,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与备选人协商签约(按备选人的报价单价签约),管理人有权就差价部分向报价人主张索赔;

3、本次变卖处置设有保留价,如所有报价均低于保留价,评审小组有权不采用所有报价,另行处理;

4、成交人如出现恶意串通、扰乱竞价秩序等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相关报价人的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报价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报价人,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意向报价人可在报名期截止前联系管理人安排现场查看标的物;

2、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置办法的权利;

3、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处置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未提出或逾期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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