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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出售方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废钢(铁)混杂料进行出售,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含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参加。
1.出售方:****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废钢(铁)混杂料出售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出售内容及范围: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 | 提货期限 | 备注 |
| 废钢(铁)混杂料 | 约15吨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主要为生产后剩余钢铁废料,可现场勘查 |
5.保留价:1,800元/吨(含税自提包干价,税率13%)。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报价。
6.结算方式:称重结算。报价单价为固定价,最终结算金额=报价单价×出售方磅秤过磅净重。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出售方的保证量,单价不因实际数量增减而调整。
7.付款方式:提货当****点击查看银行转账付款,以出售方账户实际到账为准,到账确认后放行出厂。不接受现金支付。
8.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须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出售方指定账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开启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公开出售(竞价)。在不低于保留价的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最高报价相同的,以出售方签收报价文件的时间戳为准,时间相同则抽签确定。
参选人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参选人: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资料;
2.“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两项均显示为“共0条”;
3.****点击查看集团和出售方客商黑名单。
(二)自然人参选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及正反面复印件;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点击查看.cn)查询截图:在“失信被执行人”栏目中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在**范围内没有找到(姓名、身份证号)相关的结果”(截图须包含查询日期及查询内容);
3.本人签署《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诺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虚假承诺,取消参选或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4.****点击查看集团和出售方客商黑名单。
(三)共同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自然人不得以不同身份重复参选;
2.本次出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2026年8月14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资料:
(1)企业参选人:第三条第(一)项要求的资料,及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仅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参选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书》、廉洁报价承诺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如委托他人报名,另须提供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资料须为加盖公章(企业)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人:金俊池,电话:137****点击查看6356;
(2)电邮报名:扫描后发至****点击查看@qq.com。
4.出售文件获取: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通过电邮或微信获取电子版;需纸质版的,请书面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快递费用自理。
5.本项目内容如有变动,以出售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准。
参选人可自行组织现场勘查(请提前与杨进预约),费用自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售方对其品质、成分、规格、重量等不作任何保证。参选人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或潜在瑕疵。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密封报价文件(不接受电子邮件递交);
2.递交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重****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华成路3号);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0:00(**时间)。在此之前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均可递交。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文件,不予受理;
4.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须装入密封袋(或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公章(企业)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密封袋封面须注明:“****点击查看废钢(铁)混杂料出售报价文件”、参选人名称(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递交日期,并标注“2026年8月17日10:30前不得开启”字样;
(3)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标注的,出售方有权拒收;
5.开启时间:2026年8月17日10:30(**时间);
6.开启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7.开启时,参选人可派代表(企业)或本人(自然人)现场监督拆封、唱价及记录过程;未到场的不影响开启。
1.出售方在开启评审(及内部审批)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售方签订物资出售合同;
3.付款与提货流程(称重结算、当场付款):
(1)成交人在合同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安排车辆及人员到厂提货;
(2)装车完毕后,由出售方磅秤进行过磅称重,双方现场监督并记录净重;
(3)当场计算结算金额:结算金额=报价单价×过磅净重;
(4****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将结算金额支付至出售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出售文件附件五),不接受现金支付;
(5)以出售方账户实际到账为准,到账确认后出售方放行车辆出厂;
(6)双方当场签署《物资收验结算凭证》,确认物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付款状态等信息;
(7)出售方按实际结算金额向成交人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自然人参选人如需发票,须提供开票信息)。
4.提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地点为重****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华成路3号,参选人自行装车、运输,费用自理;
5.成交人需现场切割或拆解的,可自行切割拆解或整体过磅,未拆解不扣重;动火作业须提前向出售方申请并获批准,现场作业人员须遵守出售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相关费用及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成交人无正当理由逾期签约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人称重后拒绝付款或未按期提货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给出售方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售方有权就差额部分追偿,并有权将标的物重新处置(包括确定次高报价人成交或重新组织出售)。
1.对出售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6年8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含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出售方统一答复,澄清内容构成出售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出售活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监督投诉电话:151****点击查看2975(秦先生)。
****点击查看官网、58同城网。
出售方:****点击查看
地址:重****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华成路3号
邮编:400050
联系人:金俊池
电话:137****点击查看6356 / 023-****点击查看5991
报名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