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资产处置按 “报废资产按废旧物资整体转让、受让方自行拆除回收” 原则实施,交易标的为全部报废残值。标的的拆除、拆解、清运、场地平整、沟道回填、河堤修复等全部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与安全环保责任。 前述拆除清运工作属于受让方取得废旧物资所有权后的自主处置行为,不构成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的应税服务,双方不存在就拆除服务进行价款结算、开具服务发票的权利义务。
2.受让方必须切实严格遵守转让方所属地有关《生产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国****点击查看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转让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交易标的受领拆卸搬运离厂工作安全、有序、如期完成,确保拆除后的煤电机组实施拆零处置,不得异地复建。
3.烟囱、锅炉混凝土框架、主厂房拆除施工可采用爆破拆除法,采用爆破拆除法的必须要有详细的爆破设计,****点击查看政府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若采用其他拆除工艺,应做到安全可靠、满足总体拆除进度,并编制专题论证报告,经监理及转让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4.在拆卸交易标的设备前,必须自备足够装储量的桶、缸器具,对设备的油箱、管道等储油装置和机器设备底座及周边积存的油类、剩余的油渣、污水进行装载清空外运处理,经转让方验收确认同意并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施工作业。油类液体及油渣等易燃、脱硝催化剂、树脂、蓄电池以及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旧日光灯管等污染类物质,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所属地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排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承担所有费用,在城管、环卫部门指定场地进行清倒、处置和排放,严禁在厂区、车间、沟渠等场地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或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维护、确保厂区及码头周边和施工现场的清洁环保,若因违法、违规和违章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转让方的扣罚,受让方必须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5.在拆卸切割发电机组和供、输电控制柜前,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确认供、输电系统设施已完全断电后,且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卸或动火施工作业;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相关工作时,如发现不明的电缆、光缆、管道等,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转让方指定联系人汇报,重新核查确定拆除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拆卸主机房内±0.00m以下的所有机器设备须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拆卸。严禁抽拉车间和厂区内所有非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内的地下电缆。
6.受领拆卸交易标的时,为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基本完整,减少产生余泥排放,以不破坏建构筑物混凝土为原则,原则上设备机座以松开固定螺母或使用动火切割方式进行分离。不能以任何方式对车间内、外地下铺设的所有电缆(本次交易标的电缆沟内电缆除外)、线、槽和管道进行抽拉窃取。
7.交易双方约定,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提交《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当日内,交易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看护手续,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确认书》,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费用负责对交易标的进行看护和保管,承担交易标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或转让方授权监理机构有权对受让方的看护、保管和其后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和环保监督,受让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和办妥受领拆卸装运许可手续且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开工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拆卸装运或处置。
8.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应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转让方确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达账,并核准受让方的《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手续,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签发开工令。自交易标的办理现场移交受领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受领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受让方自转让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在公历120个自然日(日历日)内必须将交易标的全部安全拆卸装运离厂完毕。
9.交易标的移交看护前的所有保管、看护义务等责任及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标的移交接收看护之日起,交易标的所有看护、保管、受领、拆卸装运等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处置风险以及其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在受让方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之前,成交的交易标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对已成交的交易标的进行任何拆卸搬运和移动,受让方也不能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置抵押和处置。
11.受让方逾期受领交易标的而延期撤离厂区,转让方将按每日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标准扣除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作为逾期拆除离场违约金。除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的,超过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离厂逾期时限5个自然日(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受领余下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受让方须同意余下的交易标的物无偿直接归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如受让方不同意签署,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单方出具),转让方无需退还交易价款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余款,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向受让方按成交价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及处置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3.本次转让范围内涉及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严禁二次使用,只能报废处理;拆除前,受让方通知转让方人员现场见证,****点击查看监管局要求解体、拍照留底,协助转让方办理特种设备的报废手续。
14.受让方需对施工区域进行硬隔离封闭,封闭高度不小于2.2m,围蔽基础采用预制混凝土块,立柱采用方钢,封闭外衬塑胶草皮或其他材料具体由转让方确认。设置专用进出通道,****点击查看公司名称牌。设备拆除工程结束后,围蔽需要拆除,不保留。
15.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16.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且有部分需整体拆除的大件,同时渣土、建筑垃圾、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受让方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