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比选燃气钢瓶报废处置企业。
二、 必选评审结果
为进一步做好前期依法暂存后无人认领的1605只燃气钢瓶(其中有1480只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有125只未定期检验,均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均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存在使用重**全隐患)的报废处置工作,****点击查看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等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在政务平台公告了《****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对暂存燃气钢瓶的处置公告》、《****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报废销毁第一批涉嫌违法经营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主燃气钢瓶的处置公告》等执法处置公告,完成了相关法定执法处置程序。
为完成后续处置工作,我局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了《****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比选报废处置燃气钢瓶企业的公告》,截止公告发布时间期限内,全市共有2家(****点击查看公司、云杭****点击查看公司)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
2026年10月21日,****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建设局、****点击查看监管局召开比选报废处置燃气钢瓶企业工作会议。按照综合评分最高原则,依法选定****点击查看公司为此次报废处置燃气钢瓶企业。现将比选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点击查看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华,0871-****点击查看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