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置 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置 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发布于 2026-08-04

项目所在地:**

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置

服务意向公开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单位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的通知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我单位各临床科室、病房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AB透析桶进行回收处置。

要求:

(一)安全要求

1.投标人集中回收处置全过程对安全和质量进行控制,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运输处置的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并加强回收后的管理。

2.投标人应确保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回收物不丢失、不非法转卖;要建立应急预案,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需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备并妥善处置。

3.投标人应承诺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

4.投标人应承诺回收物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必须不危害人体健康,确保此类废物在循环**化的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服务内容

1.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AB透析桶进行统一称重、回收、运输。

2.处置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

3.中标人须自行提供足量合格的收集容器(周转桶、周转箱、周转袋等)及运输工具。

4.依据近2年历史运营数据,我单位月均需处置的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AB型透析壶各约为3.5吨,15吨,1吨。(以上数据为预估量不具备约束力,仅作报价参考,实际处理量以称重数据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满1年及以上、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控股的民营企业;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规范、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1年的财务报表;

4.自有或长期租赁固定经营场地、配套收运车辆、末端处置渠道,配备专业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完整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5.近12个月依法足额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为所属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提供完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无违法失信记录要求:

①近1年内经营活动无刑事处罚记录,无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200万元及以上大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②军队采购网未列入暂停采购、失信禁入名单,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尚在处罚期的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意向公开时间

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8日

三、踏勘说明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对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市场调研地点及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座谈两种方式了解项目基本信息,地点为**市**区。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点击查看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