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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溪村通双车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北溪村通双车道 | 项目招标编号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内容为旧路路面处理、扩宽路面及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20日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点击查看717.37元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经理 | 姓名:李田安,身份证号:4503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1X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245****点击查看6039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交安B(17)G00949 | |||||||
项目总工 | 姓名:陈俊,身份证号:45233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1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师(土木工程),GX220****点击查看7531 | |||||||
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1)****点击查看岭村罗带屯百花塘****点击查看基地道路硬化 (2)恭****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环形路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点击查看751.46元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经理 | 姓名:欧以道,身份证号:450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91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245****点击查看4057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交安B(19)G00006 | |||||||
项目总工 | 姓名:刘弘,身份证号:4505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459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高级工程师(道路工程),GX120****点击查看3509 | |||||||
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1)2022年**县第二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长江镇片区项目“No2标段 (2)2022年**县第二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长江镇片区项目“No2标段” (3)**区**镇那颜村振发至那颜交接点至念莳屯道路提升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点击查看268.70元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经理 | 姓名:曾威,身份证号:45030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1X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245****点击查看5456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水安B202****点击查看0258 | |||||||
项目总工 | 姓名:蒋远松,身份证号:4523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10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与桥梁),****点击查看520 | |||||||
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2024年**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通畅、提升、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点击查看.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点击查看.cn/glggzy/)上发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 |||||||
投诉 |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投诉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点击查看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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