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废标公告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4-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6:24
开标时间 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贾静雯
项目联系电话 029-****点击查看2232、029-****点击查看3511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点击查看基地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3-****点击查看363
代理机构名称 **欣华****点击查看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点击查看2232、029-****点击查看3511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XHLJZC-WN2025-002
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点击查看**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

废标理由:接采购人通知,因采购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取消本次采购任务,本项目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点击查看**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琦(采购人代表)、林忠(采购人代表)、史俭光、樊新斌、同帜、赵玉洁、孙冬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500-1000万按0.45%收取;1000万-5000万按0.25%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点击查看**生活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和车辆设施配套及外运处置项目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基地2号楼

联系方式:0913-****点击查看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欣华****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2232、029-****点击查看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贾静雯

电 话:029-****点击查看2232、029-****点击查看3511

**欣华****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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