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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相关规定,经我院2026年8月5****点击查看支会议研究****点击查看规划局审议批准,决定对我院94件固定资产(原值57.6426万元)进行公开报废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再生**回收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
二、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采取现场报价与挂网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处置。
三、有关要求
1. 参与询价的企业须具备再生**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且信用记录良好。同等条件下,具有政府国有资产回收处置业绩的企业优先考虑。
2. 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处置部门现场核验登记。
3. 报名及现场查看:2026年11月3日上午8:30至9:30。有意向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前往****点击查看二楼大厅报名,报名后到207房间实地查看资产实物。超时后不再接受报名和现场查看。
4. 报价单填写:报名通过的企业2026年11月3日上午10:30集中填写报价单,现场公布报价结果,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有效。
5. 中标企业须现场向财政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20%,保证金后续抵扣中标价款。为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企业应审慎参与报价,中标后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第一中标企业当日12:00前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甲方根据投标价格依次顺位中标企业,递补确定的中标企业随中标结果一并在网上公示。(特别提醒:若中标企业缴纳保证金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6. 甲方在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企业须及时足额支付全部处置款项,款项到账后签订处置合同。
四、评审办法
1. ****点击查看一中标企业。
2. 中标企业现场若明确放弃资格,按现场报价顺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仅顺位递补至第3名。若排序前3名都明确放弃中标资格,本次竞价自动作废。后续该3家企业将不得参与下次竞价。
3. 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轮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8242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