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盟2024年度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此次参评排污单位共计309家,其中被评为诚信单位(A级,信用分值≥95分)299家,良好单位(B级,95分>信用分值≥75分)10家,无不良单位(评价结果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与****点击查看科技监测科联系,联系人:聂小娟;联系电话:0483-****点击查看060。
附件: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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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