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租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的公告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租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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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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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闲置公共**,提高**利用效益,我局拟将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与竞租人资格

(一)招租标的

位于板河村内城屯的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占地面积1468平方米,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该游泳池具备基础泳池设施(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仅限用于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

(二)竞租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拥有良好商业信誉与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 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4. 若开展需专项许可的经营活动(如儿童游泳培训),须具备相应行业资质,且在经营前完成许可审批。

二、招租期限、底价及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招租底价

每年人民币10276.0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柒拾陆元整)。

(三)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将第一年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第二、三年租金,承租方需在每满一个租赁年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体实行“先付后用”原则。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9月12日,8:00-12:00,15:00-18: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住房股(具体地址:**县**镇芝州一路114号)。

(三)报名材料要求

1.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交密封完好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密封完好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价函;密封袋封口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现场勘查

本次招租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竞租人可自行前往游泳池现场了解设施状况、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相关费用与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标方式及特殊情形处理

(一)常规竞标

采用现场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弃权处理。

五、项目运营与履约要求

1. 经营范围限制:承租方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游泳池用途(如改作仓库、餐饮等非泳池相关用途),不得开展违法违规、低俗、环境污染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2. 设施维护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游泳池池壁、护栏、排水等设施的日常检修与维护,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运营标准;对设施进行改造或新增设备的,须提前提交书面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能大改大建,破坏游泳池结构和原有装修,不再租赁时,恢复游泳池原状。

3. 安全管理要求:承租方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承担运营期间的人员安全、公共卫生等全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或投诉纠纷的,由承租方全权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

4. 合规义务:严格遵守《全民健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合同签订与违约处理

1. 竞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点击查看房管所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使用要求或合同约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方相应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未涉及竞租保证金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向我局住房股咨询,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31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