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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闲置公共**,提高**利用效益,我局拟将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与竞租人资格
(一)招租标的
位于板河村内城屯的内城公租房小区游泳池,占地面积1468平方米,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该游泳池具备基础泳池设施(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仅限用于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
(二)竞租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拥有良好商业信誉与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 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4. 若开展需专项许可的经营活动(如儿童游泳培训),须具备相应行业资质,且在经营前完成许可审批。
二、招租期限、底价及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招租底价
每年人民币10276.0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柒拾陆元整)。
(三)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将第一年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第二、三年租金,承租方需在每满一个租赁年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体实行“先付后用”原则。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9月12日,8:00-12:00,15:00-18: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住房股(具体地址:**县**镇芝州一路114号)。
(三)报名材料要求
1.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交密封完好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密封完好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价函;密封袋封口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现场勘查
本次招租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竞租人可自行前往游泳池现场了解设施状况、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相关费用与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标方式及特殊情形处理
(一)常规竞标
采用现场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弃权处理。
五、项目运营与履约要求
1. 经营范围限制:承租方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游泳池用途(如改作仓库、餐饮等非泳池相关用途),不得开展违法违规、低俗、环境污染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2. 设施维护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游泳池池壁、护栏、排水等设施的日常检修与维护,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运营标准;对设施进行改造或新增设备的,须提前提交书面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能大改大建,破坏游泳池结构和原有装修,不再租赁时,恢复游泳池原状。
3. 安全管理要求:承租方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承担运营期间的人员安全、公共卫生等全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或投诉纠纷的,由承租方全权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
4. 合规义务:严格遵守《全民健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合同签订与违约处理
1. 竞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点击查看房管所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使用要求或合同约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方相应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未涉及竞租保证金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向我局住房股咨询,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31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