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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
****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筑财资〔2024〕77号)等相关规定,我社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点击查看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再生**回收企业。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5日下午17时,逾期无效。 (三)报价文件报送方式 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资料密封后递交我社,也可将比选资料通过邮箱递交我社。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三)报价函 五、处置工作 (一)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按照报价高者中选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中选结果将在我社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中选结果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企业根据我社提供的非税缴款通知书,将回收款项上缴至国库。若中选企业未按规定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851-****点击查看7202 递交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递交地点:**市****点击查看中心二期A区428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