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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标的名称 | (2024)3376大港石化报废固定资产(烃重组装置)进场交易处置项目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点击查看6102 |
资产描述 | (2024)3376大港石化报废固定资产(烃重组装置)进场交易处置项目 |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标的名称 | (2024)3376大港石化报废固定资产(烃重组装置)进场交易处置项目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新区 | 数量 | 1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杨先生 155****点击查看3721/ 0432-****点击查看6875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12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通过受让方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沈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委托方指定帐户。 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需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安全HSE协议,及根据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受让方未按要求执行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在按期完成拆除、清运,****点击查看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后,无息退还。 3、大港石化报废固定资产(烃重组装置),拆除工期、装置拆除安全要求及现场清理标准详见技术方案。 4、本次处置的烃重组装置资产均已报废,买受人不能再次利用,如未按要求处置,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本****点击查看公司报废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成批出售,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意向受让方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点击查看公司无关。 4、受让方在提货期****点击查看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5、转让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禁止受让方转包标的物,如出现此种情况,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7、受让方应将踏勘现场范围内的资产全部拉运完毕,严禁超范围拉运,超范围拉运扣除履约保证金,严禁无实际证据,以拉运现场少于踏勘数量为由,拒绝拉运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及竞买保证金,取消****点击查看公司项目的竞买资格。 8、公司报废烃重组装置与汽油加氢装置为联合装置,互相交叉,拆除时要严格按拆除方案执行,不得对运行装置造成任何影响,杜绝安全事故。 9、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点击查看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包装物由中标方受让方提供。 10、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化****点击查看公司。 拍卖佣金账户名称:**化****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080 2212 0092 ****点击查看5682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大街支行 11、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交所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沈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截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00开始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或再生**回收等;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否则无效;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7.8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undefined个周期。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名称 | 国有资产备案表 |
项目附件材料 | 现场踏勘确认单.docx 拍卖确认书.docx 00-炼油二部烃重组装置报废资产拆除技术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