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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5台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2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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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13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18 | ||||||||||||||||||||||||||||||||||||||||
评估机构 | **诚德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列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4936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点击查看工作例会会议纪要鄂康旅会纪[2024]1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康****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车辆必须过户至法人机构名下。车辆转让登记****点击查看车管所的要求条件,意向受让方需要特别注意并提前了解清楚自身****点击查看车管所关于大型普通客车转让登记的资格条件,本次转让方开具发票仅为《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确认的最终受让方开具。如****点击查看车管所转让登记大型普通客车的资格条件所造成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看车辆状况,转让方对车况不作任何担保。 *车辆交接完成后如因尾气不合格等相关情况使车辆无法通过年检、补检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公告中车辆的表征里程、年检信息等参数来自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核实车辆年检信息。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点击查看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 无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相关转移登记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方协助受让方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受让方提车后须****点击查看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3、转让方在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转移登记完毕说明。 4、****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登记等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提档至异地(转让登记手续),须****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转移登记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一、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本次转让车辆在交接前如有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和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承担。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补缴车辆购置税、车辆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如未全面了解相关,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4936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0-12 09:00:00 至 2024-10-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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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截止时间2024-10-17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或均未报价的; (2)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及其他受让资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4)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转移登记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点击查看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无“保证”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点击查看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0-12 09:00:00-2024-10-1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倩 |
咨询电话 | 151****点击查看493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市**区翠柳路3号 | |
技术支持 | 邢志强155****点击查看2927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