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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为本公司提供报废物资残值(含旧机动车)评估、房产年租金评估(作为出租房产租金的定价依据)及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服务,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预计每年度报废物资残值评估约为15次、旧机动车评估约为10辆、房产年租金评估约为10宗,具体评估数量以实际为准,年预算评估费不超5万元。
三、**期限:1年(合同期满,成交人履约良好的,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续签的,成交价格、服务质量均保持一致,最多续签两次,单次续签不超过1年。)
四、报价内容:
1、报废物资残值评估费:报废物资残值按次计评估费,单次件数(1-5000件)最高限价2000元/次,超5000件以上的,该次评估费在原报价基础上上浮 50%;
2、旧机动车评估费:单次评估费用为(单辆旧机动车评估费*辆数+500元),单辆旧机动车评估费最高限价500元/辆。
3、房产年租金评估费:单次房产年租金评估费用为(单宗房产年租金评估费*宗数+500元),单宗房产年租金评估费最高限价1000元/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要有资产评估相关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需含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等相关业务内容。属分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唯一授权(附授权委托书);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或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服务要求
1、非**市区范围内单位中标的成交后需在**市区内设置服务点或派驻至少2名常驻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2、常规项目需要在24小时内响应,急迫项目需在4小时内响应。
七、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100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该项目系统指定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
8.报价须知:本项目系统出价请报总价,上传的报价单中须分别报出单价与总价金额。
八、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00
九、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总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十、成交及履约要求
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十一、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项目联系
联系人:张毅,电话号码:****点击查看9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