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为扎实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地,健全我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服务体系,补齐县域农机报废处置能力短板。根据上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相关规定,我县优先吸纳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合规企业承接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现就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入库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再生**拆解企业。
二、基本准入条件
(一)为合法独立法人主体,经营范围包含再生**、机械设备回收拆解等相关业务。
(二)具备固定规范经营场地、配套环保及安全设施,分区作业条件完备。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可规范开展农机回收、登记、拆解、台账留存等工作。
(四)近三年无重**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保违法、无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申报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及诚信经营承诺书;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
3. 经营场地证明、厂区实景照片;
4. 企业管理制度、设备人员情况、信用无异常记录截图。
四、审核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 → 业务股室材料初审、现场核查 → 局党组会研究审议 → 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我县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录,按要求逐级备案、开展业务。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
(二)入库企业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开展农机回收拆解作业,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健全台账资料,主动接受日常监管。
(三)我局对名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力、违规经营的企业及时清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点击查看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