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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查看处置的机顶盒类库存废旧物资。包括标清机顶盒、高清机顶盒、电放大器等,品种数量为175项,数量详见评估报告清单。其他内容详见**市****点击查看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广盛评报字(2025)第0408号)中《报废库存废旧物资清查评估明细表》序号1至175号,评估金额为39.096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21日。 清单只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机顶盒及放大器等设备由于维修或存放原因,曾经拆解维修导致部分零件缺失、电源线根据摆放需求裁剪后导致缺失,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性能、质量、面积等作任何承诺和保证,请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点击查看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2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39.0966万元 | ||||||
转让形式 | 全部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一名称 | 住所(地址) | 负责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 ||
****点击查看 | **市禅**季华一路26号三座1303房 | 应超枫 | **省广播****点击查看公司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省广播****点击查看公司 | |||||
批准文号 | **省广播****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报废审批表(2024-12-26)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报名,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报名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意向受让方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具备:电子(或电器)产品(或设备)回收及处理(须具备其中之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者须具备相关资质,故设定上述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受让方应****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 2、受让方于支付完毕剩余尾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前往标的现场办理转让标的接收手续,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相关确认及进行标的资产交接。自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权属转归受让方所有,由此产生的关于转让标的的保管、损坏、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搬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在全额付清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才能进场接受交付,并须在7日内完成搬运。受让方施工、搬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费、搬运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搬运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若拆除时对房屋墙体损坏的,受让方须修复,完工后须对现场清理。 5、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交易双各自承担。 6、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须无条件承担并支付项目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缴纳本项目的服务费用。 8、受让方须对回收后的废旧资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的环保回收处理。受让方对机顶盒的处置须向转让方提供机顶盒拆解流程、现场电子照片和拆解视频,照片与视频均含设备拆解的实时日期、时间等电子记录水印。 9、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 ||||||
其他须披露事项 | 1、委托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或已披露事项外干扰受让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的基本状况、权利状态、可能存在的瑕疵、交易要求、交易风险以及标的现状权属变更登记等其他有关转让标的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4、本次转让方标的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性能、质量等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名前须自行了解并接受其瑕疵情况。 5、因企业历史原因,转让方无法提供部分转让标的的原始购买发票或合同等权属资料。由此可能产生的权属瑕疵情形或其他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5月22日(请于2025年5月20日之前预约)。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市****点击查看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广盛评报字(2025)第0408号)。 | ||||||
结算、资产移交 | 1、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点击查看交易所资金结算账户后,对符合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或经交易双方书面确认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将在收到交易价款以及双方交纳的足额有关服务费用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移交手续。 | ||||||
受让须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所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点击查看交易所取阅交易文件和提交交易文件规定的受让申请资料。 ****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名:****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华达支行 账号:4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4467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受让方是****点击查看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交易所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点击查看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点击查看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s://www.****点击查看.com/?cid-318_news.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 ||||||
****点击查看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7-****点击查看3119 | ||||||
传真号码 | 0757-****点击查看5868 | ||||||
联系地址 | **市禅**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