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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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威(襄阳)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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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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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计机构:
2025年9月2日,****点击查看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06
破申27号《决定书》,决定对正威(****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鄂06破
申27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
正威(****点击查看**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根据预重整相关指引及参考《中华人民**
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需****点击查看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现特发
此函邀请各审计机构参与竞聘。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系世界500****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位于
**市东津新区,是东津新区首个百亿级工业项目承载主体,专注于低氧光
亮铜杆等高端铜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点击查看公司从铜产业链入
手,强链延链补链的同时向高端合金和深加工产品延伸发展,拓展铜合金在
轨道交通、汽车和船舶制造、电力电子、包装容器、耐用消费品等领域的应
用。****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互联
网和信息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及其原料的购销及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运代理;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物理加
工、配送服务;国内贸易(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等允许经营范围内且
无前置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证,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点击查看法院对外委
托专业人员名册;
2.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
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
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3.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至少三名注册会计师) 近3年内从事过破产类案
件的审计工作或者管理人工作经验;
4.参选机构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预重整相关工作指引和审计机构业
务准则,对截至审计基准日债务人资产、负债、相关会计资料、债权债务清
册、财产清册进行全面审计核查,对账内及账外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
查盘点,对可能出现的隐性债务进行充分核实与估算,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1.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临
时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债务人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债权债务状况,对每笔应收款
(资产)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

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资产)存在的依据,复印整理为独立的文
档移交管理人;
(2)债务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关联公司往来款明细、申报债
权真实性及准确性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破产有关的财务审计事项;
(3)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公
司、关联人员是否存在从债务人获得非正常收入和侵占债务人财产的情况;
债务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存在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
为;就债务人是否与债务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4)核实债务人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列入
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的拖欠费用情况,编制职工薪酬支付明细表
(基准日之前连续12个月),核实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
(5)审计基准日前一年内,债务人是否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
交易、无偿转让财产、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
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是否存在不正常的财产波动或账务调整。审计基准
日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是否****点击查看银行划扣的款项;
(6)债务人经营过程、处置财产过程有无可追回的财产(如有无隐
匿、转移财产、有无被侵占财产、有无虚构债务等);
(7)破产实务涉及的其他需要的审计工作。
2.核查债务人资产清册,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资产的盘
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3.配合临时管理人审核债权,与临时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配
合临时管理人做好破产工作中涉及的债务人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
调查报告;

4.为临时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
5.指派本次审计的工作人员就审计内容进行简要说明,如果有债权人书
面提出问题或异议的,需书面回答;
6.对临时管理人制定相关财产管理、处置等计划提供财务、税务顾问服
务;
7.案件终结时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按照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报告进行解释、
说明;
9. 审计机构需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及临时管理人委托要求,结****点击查看公司破产程序推进节
点,分阶段出具3份专项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预重整阶段专项审计报告:需在债务人预重整程序推进至临时管
理人制定预重整方案前,以指定预重整审计基准日为时点,出具预重整专项
审计报告;
(2)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专项审计报告:若债务人正式进入重整程
序,需在重整程序受理后、首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以重整程序受理日为审
计基准日,对债务人截至受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等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破产重整程序终结专项审计报告:在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含预
重整、重整阶段)终结,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需对重整出具全面的专项审
计报告。
10.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四、选定机构的方式

1.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
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2.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
不予退还。
五、费用承担
1.因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2.在进行本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请在2025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报名
文件提送给管理人(可邮寄)。
接收地址:至**市**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1座50层。
联系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544。
七、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审计机构的资质证明,负责本项目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证
书(复印件);
3.相关审计业务业绩证明等;
4.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费用的说明;
5.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
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资产审

计、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④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
低工作报酬等后果;⑤与债权人、债务人、其他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八、评审方法
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
项择优选择,****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
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特别说明
1.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
费、住宿费等)均包含在报价内,审计机构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
2.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凡提交材料的竞选机构,即视为
接受本公告所有内容。
3.如报名期届满后无人报名,则临时管理人可以视情况选择再次发布邀
请审计公告或采取线下邀请、协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审计机构。
4.中选的审计机构,临时管理人未通知开展审计工作之前,后续若因特
殊情****点击查看法院决定不予聘任、因情势变更或其他原因无需聘
任),临时管理人有权撤回中选的决定、解除委托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
任。
特此公告

正威(****点击查看**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