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轻质高强铝基复合新材料示范生产线相关设备,设备共30台/套/米(参见附件参考清单),资产均按现状转让,公告中所披露的图片及附件清单中的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最终以现场勘验为准并以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质量、安全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 2、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不得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若拆除设备必须破拆建筑物、构筑物,须经过转让方同意,最终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后须负责将该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如未履行恢复义务,最终受让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资产移交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移交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资产转让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承诺,如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886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发票。 5、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否则保证金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置。 7、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逾期不提货的或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 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