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医公告】文成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处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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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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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成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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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医公告】****点击查看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处置二次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二、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处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承接。

三、报名条件

1. 报名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内容;

2. 须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

2. 报名资料邮寄地点:文**大峃镇鹤兴路301号设备科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老师 152****点击查看7663

六、现场踏勘

我院工作人员将在竞价日统一安排现场查看车辆实况,车辆以现状为准,我院不保证车辆可正常使用。

七、评审及成交

****点击查看小组开展现场竞价,按照最高报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评****点击查看人民医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车辆报废回收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及拖移,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 成交单位须按规定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将注销证明提交我院备案;

3. 车辆移交前,保管责任由我院承担;移交后,车辆保管及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机构:

****点击查看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300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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