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报废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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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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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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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处理报废2辆轻型栏板货车,账面评估值为3760元,欢迎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点击查看公司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2.处理内容:2辆轻型栏板货车;

3.处理方式:强制报废回收;

4.竞价底价:根据市场评估价,价高者得。

二、资质条件及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方(回收单位,下同)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理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理能力。

2.报价方需提供的证件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授权委托人报名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报价表。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邮箱报名:参与报名的回收商可****点击查看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发****点击查看小组邮箱mmcgjgcjdxz@maoming.****点击查看.cn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要求的报名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递交,密封袋贴上封面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递交地址为****点击查看(**市**区迎宾一路23号)5楼503室(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22)。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回收方(中选回收单位,下同)。若最高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最高价者放弃,则第二价高者中选,以此类推。我局将于中选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回收方。

4.若中选回收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我局将从其余符合条件的入选回收商中通过随机抽签方式重新确定一家作为本项目的回收商。

四、要求及其他

1.回收方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转入到我局指定账户。

2.在回收、拆除、搬运、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回收方自行承担。回收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因回收行为造成的包括环境危害在内的一切后果,由回收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因处理发生任何事故,全部由回收方承担责任。

4.回收方在拆解、搬运完成后须对存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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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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