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 标的名称 | 废钢筋一批 | 挂牌价 | 76,910.10元 |
| 资产概述 | - | ||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 名称 | 废钢筋一批 | 计量单位 | 批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一 | |
| 其他说明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09 | ||||||||||
| 挂牌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真伪、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质量、真伪、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3、意向买受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拍卖标的,无论是否亲临现场,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状态、品牌、真伪、存放地点、名称、型号、品质、数量、新旧程度、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在参加竞价前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意向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质量、真伪、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应视为违约行为,且买受人应当就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接收拍卖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要求。 4、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等相关内容,具备有效的再生**回收经营备案或《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5、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仅享有对标的物依法实施回收处置的权利,严禁实施任何形式的转卖、倒卖或其他变相二次交易行为。 6、买受人须在完成标的物搬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回收处置证明文件。7、买受人不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项和服务费(含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征得委托方的同意,有权将标的再行组织竞价,原买受人仍应支付本次竞价中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原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用于抵扣服务费、违约金及因再行竞价产生的价款差额等,具体扣除顺序为:服务费—违约金—价款差额。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穗安价(估)字【2026】 KA26035号显示:拍卖标的物为废钢筋一批,重量共39.3吨,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2、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月15、16日(现场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9月17日17****点击查看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6年9月18日。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10时先进入(https://meeting.****点击查看.com/dm/YPojLDRmlgxa),由拍卖师宣读竞买须知后再进入(https://new.****点击查看.cn/)进行竞拍,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10时15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机构:****点击查看。 3、买受人应在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含拍卖佣金),费用合计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将费用付清至本所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见《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付清交易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和交易成交价款后,****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协助委托方向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付(转移)手续,包装、运输及搬运等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在标的交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离原保管场所,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逾期未将标的拖离,将按照保管场地的规定缴纳超期存放场地占用费。在超期存放期间,委托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或责任。 5、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仅享有对标的物依法实施回收处置的权利,严禁实施任何形式的转卖、倒卖或其他变相二次交易行为。 6、买受人须在完成标的物搬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回收处置证明文件。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多次报价 |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1)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竞买人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 ||||||||||
| 评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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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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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规则 |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报名提交后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转****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点击查看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 | ||||||||||
| 保证内容 | (1)竞买人须遵守公告、《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根据上述文件的约定与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2)该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含拍卖佣金)等义务。 | ||||||||||
| 处置方法 | (1)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竞买人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买受人应在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含拍卖佣金),费用合计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将费用付清至本所指定账户。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买受人应在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含拍卖佣金),费用合计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将费用付清至本所指定账户。 |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莫先生、李小姐、孙小姐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96100转618、616、421(020-****点击查看0940、****点击查看0932、****点击查看0605)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