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1.5吨,最终结算以称重设备实际确定重量为准,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资产为有害废弃物,受让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超出预估重量部分由受让方一并进行回收。 2、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重量、规格型号、材质,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梁经理159****点击查看2176。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经环保部门备案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方具有报价资格。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因受让资格不符要求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点击查看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 4、受让方在成交后的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成交后****点击查看中心原因导致任何问题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7、转让方按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点击查看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0、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预付交易价款=转让资产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如实际交接资产重量大于预估重量,受让方应及时补足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补交价款计算公式=(实际交接重量-预估重量)x成交单价。补交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补交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如实际交接资产重量少于预估重量,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退款金额计算公式=(预估重量-实际交接重量)x成交单价。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