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65吉林油田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74项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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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5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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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7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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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4-11-0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代码 转让方类别 转让方角色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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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5****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研究院74****点击查看物资处置项目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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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出让人
1.19万元(人民币元)
5工作日
2024-11-06
拍卖
1、拍卖会结束后受让方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文件各两份,在7****点击查看油田****点击查看公司1号楼412室办理合同签订事宜,过期不来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拍卖成交结果,并通知拍卖人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2、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受让方按照出让方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签订合同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受让方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部货款****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收取)及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收取)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总价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出让方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返。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4、****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及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点击查看指定账户。经出让方确认后,出让方向受让方开处置单据并办理相关手续。通知受让方组织回收,受让方在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将标的物回收完毕。若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出让方要求付清全部货款,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5、签订合同后,受让方应办理与进厂提货相关的手续,待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10日内到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货,采取自提方式,受让方在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在3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此批报废资产出厂。 6、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竞买保证金账号:08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163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开户行号:102****点击查看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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