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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处置公司院内原8万吨电解老一次盐水系统设备残体,拆除范围包括设备设施、管道及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基础工程等,以上公开转让资产及拆除范围最终确定以现场实际为准。
拆除工程完工后需将区域内现场清理干净,由转让方组织相关单位及受让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资产拆除要求
(一)受让方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该单位自身具有能力或能够组织有能力和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方需编制并提供拆除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组织施工。
上述资料由转让方负责对原件进行审核;
(二)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安监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处置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三)设备、管道等拆除后现场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干净,垃圾杂物等按转让方要求指定位置规范放置。
(四)从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为30个日历天,每逾期一天受让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
(五)转让方不提供用电,受让方自备拆除工具、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等相关设备,自备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六)受让方人员食宿自理。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安全事故、安全环保不达标,受处罚均由受让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遮挡、覆盖等安全环保措施,所有散装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覆盖运行(国六标准),车身及车辆清洁,减速慢行,发生撒料第一时间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用围挡遮挡,施工区域地面用绿化无纺布等覆盖(可根据转让方实际情况,满足转让方及当地环保要求);场地洒水清扫保洁;渣土车辆覆盖密封运输。
(八)本次转让标的物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老一次盐水拆除设备明细》所列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受让方决策依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受让方中标后不得以账物不符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九)拆除过程中受让方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费、装卸费、管理费及拍卖服务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环保、消防、保险、**关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
(十)受让方报名后,现场踏勘时间以平台公告时间为准,及时与转让方联系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管建军;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1135。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现场勘察标的时自行与转让方了解确认。
三、注意事项
1、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标,扣除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款打入平台****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否则视为弃标,扣除保证金。
3、竞标单位需按照起拍价的10%缴纳保证金。
4、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