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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欲处置废旧化工品,拟以密封报价方式选择处置单位,有意者请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废旧化工品各类及预估数量
二、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含税、处置运输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不接受二次报价。合同期内预计运输6次,运输费以实结算;受托方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厂处置,不得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 2、付款方式:按照处置次数、处置数量据实结算。每次废旧化工品处置后,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相应款项。受托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委托方有权拒绝付款。 3、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取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前表第1~11类别。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有其它资质也可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4、供方负责废旧化工品包装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的法规要求,具有废旧化工品处理相关证明。 5、评审办法:总价最低法(若出现多家报价同时最低的情况,根据项目需求,优惠条件等视情排序)。 6、此次报价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报价单按照后附模板进行填报。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与第3条要求的资料一起密封后于2025年6月27日前寄(送)至以下地址:**市**区**大道518号****点击查看生产运营部。报价资料需注明“****点击查看废旧化工品处置报价”,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注:所盖公章的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中单位名称一致。 联系人:江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9-****点击查看1053,****点击查看1054。 传真:0379-****点击查看7129。 ****点击查看 生产运营部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