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708)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708)

发布于 2026-08-07

招标详情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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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点击查看总厂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708)
中油****点击查看总厂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708)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中油****点击查看总厂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708)
****点击查看5,300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08-07
2026-09-03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数量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油****点击查看总厂有限公司持有的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存放于中油****点击查看总厂****点击查看油厂内,包括: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8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3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等生产设备。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清运,所涉及的费用、相关施工资质及安全自理,拆除范围以实地踏勘确认的标识为准。

集中踏勘时间:2026年8月18、19、20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交易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先生191****点击查看6992;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先生189****点击查看1903;黄先生178****点击查看9989。(注意事项:踏勘时带上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需佩戴安全帽方能入场踏勘,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影响报名。)

标的详细资料****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集团”)查阅。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中油****点击查看总厂有限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60775E
国有控股企业
****点击查看公司
** **市 **县
**县平马镇油城路228号
黄明茂
31,000 万人民币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中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点击查看
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5353N
****点击查看
批复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油****点击查看总厂****点击查看油厂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批复
2026-04-08
百国资复〔2026〕27号
5,300 万元
一次性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

3.****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4.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5****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完成支付。

5.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6.****点击查看集团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资产交割单以及转让方书面转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款。

7.标的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拆除、清运作业,负责依法处置标的范围内危险废物,作业全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风险、环保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8.本次****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1.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受让申****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本次转让设备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可使用性,请各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附件”中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状况及数量、使用情况等以勘验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情况等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厂内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3.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清运,拆除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因标的存在较高的烟囱,如需通过爆破拆除,爆破公司需具备相应的爆破资质),同时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石油化工成套装置”拆除成功业绩案例,要求单个业绩合同(包含拆除与废旧金属交易)金额达1000万元或“石油化工成套装置”拆除业绩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入场拆除前需提供拆除单位资质、业绩、拆除施工方案及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等资料,经转让方审核并报**县相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入场施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规范,避免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等各类风险隐患。

4.拆除装置将产生如废催化剂、脱硫剂、脱硫醇催化剂等约377吨(数量为预估数,以拆除实际产生为准,不因数量的增减调整成交价格)的危险废物,由受让方按规范聘请有对应品****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点击查看保护局要求实行全程线上申报,包括转移联单、合规运输、合规处置、处置结果备案等全流程闭环管理,由此产生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在整套设施设备进行界面交接后,由受让方在边界设置硬隔离围挡,围挡区域内所有作业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6.需要在厂内进行拆除作业(包括电气、吊装、切割、高处等作业),施工人员属于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按行业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7.受让方在厂内生产运行管控区域内施工和提货期间需要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按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不得率先拆除和损坏地面消防环保等设施(如有),地面消防环保等设施待转让方核准后再予以拆除、处置,若造成任何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施工、提货时间按照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节假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8.现场清理标准:现场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

9.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现场交割并签署《交割单》、拆除施工方案审定后开始本次标的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工作,所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保证金人民币****点击查看000.00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成****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且清运保证金足额****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2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需要拆除、清运及处置的危废进行交底或清点确认,避免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纠纷。拆除方案审核通过后120个自然日内(若拆除过程中因天气、节假日等特殊原因影响拆除进度的,拆除工期经双方确认相应顺延),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期间的场地占用费(¥1000元/日)由受让方承担,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收取。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工作,无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则由转让方将清运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11.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拆除、清运及危废处置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协助。拆除、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12.受让方拆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合规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3.不得以瑕疵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退还标的,需遵守转让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4.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后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15.转让价款含增值税,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市**区玉洞大道33****点击查看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点击查看762。

不参与
1,000 万元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09-03 17:00:00

1.交****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1.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现场勘察确认书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点击查看集团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络竞价
汤先生0771-****点击查看327
汤先生191****点击查看9662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点击查看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点击查看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点击查看集团官网(www.****点击查看.cn)及第四产权(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点击查看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点击查看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点击查看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点击查看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点击查看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点击查看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点击查看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点击查看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点击查看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点击查看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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